News center
150-0292-2428
全国服务热线
新闻中心
您的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详情
新闻中心
花钱建污水处理厂却沦为化粪池!
来源:水处理搬运工 | 作者:水处理搬运工 | 发布时间: 2023-02-25 | 49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“总投资3200万元,四川某污水处理厂建成了,主管网也建成了,但是千家万户的支管网竟一根没接。”

“陕西一污水处理厂投资2300万建成后,却没污水可处理。不仅没利润可言,就连工程尾款都无法结付。”

“浙江一耗资千万元污水处理厂闲置5年多,原因是规划设计不合理,污水处理成本太高,一运行就意味着亏损。”

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没见用过,为应付调查编造数据;“吃不饱”开机即亏损,重建轻管配套滞后;斥巨资建成后无力承担后续运行费用,沦为化粪池等种种问题导致不少地区“建了污水处理厂、污水依旧处理难”。

究其原因,部分地方政府作为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的运营主体,管建设不管运行,资金拖欠不重视,规划设计不合理,运营经费无法保障,让基层无奈“养不起”。


01

管建设不管运行,运营成本高

污水处理厂停运沦为化粪池


很多欠发达地区城镇化仍处于起步阶段,尚未建立起自来水、垃圾处理、生活污水收费机制,污水处理运行费用完全压在地方财政支出上,因此也无法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。

于是,建设靠上级资金投入,运行全靠本级财政投入保障,高昂的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,让不少污水处理厂“难堪重负”,无奈“沉睡”,甚至沦为”化粪池”。

在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污水处理厂,常规露天的污水曝气池,却安置在一个钢棚房内。走进钢棚房内,明显感觉室内温度提升。

“没办法,这边气温低,处理污水的微生物容易被冻死,只能将曝气池装在室内,烧锅炉保暖。”污水厂相关负责人说,地区海拔4000多米,冬季气温低,必须通过外层钢棚房和内部烧锅炉来保温。“每年仅锅炉烧煤费用就要25万元左右,是一笔不小的开支。”青藏高原地广人稀、昼夜温差大,导致污水处理难度大、建设和运行成本高。

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,十多年前县城没有污水处理厂,生活污水是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直排黄河。

近年来,随着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建成完善,目前城区85%以上的污水都能收集,但在城乡接合部等区域依旧难以全覆盖。

“管网建设费用大约为每公里100万元,尤其是老城区存在管网老化、雨污混流问题,布设新管网的费用十分高昂。”永靖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。

在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信义镇,因无力承担后续运行费用,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得不停运。

“污水处理厂建成后,各级政府并没有跟进保障运行资金,镇政府独自难以承担这笔费用。”

“有的污水厂建成时间早,处理后的污水难以达到现有的排放标准,没有资金进行设备升级,现在只能当做化粪池使用。”信义镇副镇长介绍。


02

政府部门不作为、乱作为

资金拖欠不到位,设施被迫停运


除了地方财政资金紧张,导致污水厂运营经费无法保障外,还存在一些因政府部门不作为、乱作为“多头管理、九龙治水”,导致项目资金拖欠不到位、污水厂不得不停运的现象。

  • 政府部门履职不作为,导致项目资金3年多不到位

投资3200万元的四川某污水处理厂没有进入家庭的支管网,自然就成了摆设,闲置时间达5年多之久。其原因在于要新建用于收集污水的支管网,资金缺口大概在800万元左右。

该镇政府先后12次向县政府请示报告解决资金,均未引起足够的重视。有一份于3月份送达县政府办公室的报告,经过层层签批,直至8月份才通知县住建局来领取文件。只这一份文件这一个流程下来,流转时间就接近半年。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现象?县住建局作为该镇污水处理厂的第一任业主单位,知则未尽责,对县政府领导签批事项视而不见、拖着不办,不研究、不落实,导致项目资金3年多没有到位。经纪委监委开展调查后,各相关部门才开始行动起来。事后就该事件已对6个单位、13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。

  • “多头管理、九龙治水”,争取资金不对口,审批手续繁杂

“我们汇报工作有时不太通畅,争取资金也不对口。水利部门只实施项目水利工程,而污水处理是市政工程,项目的招标审批验收都在住建部门。”贵州某县级市水务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污水处理工作在管理上存在“多头管理、九龙治水”的问题。城镇污水处理,省里是住建部门负责管,地州是水务部门负责管,基层主要由水务部门负责;农村污水处理,省里是农业农村、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在管,地州里主要是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负责,基层主要还是水务部门在负责。污水处理的职能职责存在上下不统一现象,基层一个部门要应对多个部门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涉及多部门,审批手续繁杂、审批周期较长等情况亟须改善,特别是项目资金申请、污水处理厂排放口设置、PPP项目入库审查等手续办理困难,影响了项目进度。


03

抛弃“政绩工程”多做“里子工程”

让污水处理设施建得起也用得起


要想解决“建得起、用不起”或“建不起、更用不起”现象,除了加大投入,给予一定运营经费补助,缓解地方财政压力,还应强化相关监督管理。地方政府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对一些“面子工程”、“政绩工程”趋之若鹜,甚至不切实际搞“大手笔”,结果造成了财力物力人力的巨大浪费。有些地方管网比主体工程贵,本不适合建集中的污水处理厂还一味要求标配。好不容易斥巨资建好了,运行费用落实不了,管网配套没有钱,进水浓度不够,甚至有的地方收集进水就是达标的。有些地方督察组来了,为应付检查,临时修建污水处理设施,建成后就不管不问,导致运行资金不能到位,无法运行。随后监管部门来了,还要质问基层为何设施建了不运行。

为此,规划建设前应考证辖区内污水处理量是否达到修建标准、是否具备修建条件,要制定有效的约束决策机制,让建设符合地方长远规划,做到有责可究。污水处理设施不是“为建而建”、“一建了之”,最主要的目的是让其发挥应有污水处理作用,而不是建成之后“晒太阳”、“睡大觉”。